GB/T 12000-2003標準規定了塑料暴露於濕熱、水噴霧和鹽霧的條件,以及給定暴露周期後一些重要性能變化的評價方法。本標準適用於塑料標準試樣、製品或部件。 GB/T 12000-2003 塑料暴露於濕熱、水噴霧和鹽霧中影響的測定。
本標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 4611:1987《塑料 濕熱、水濺和鹽霧效應的測定)(英文版)。
本標準代替GB/T 12000-1989((塑料在恒定濕熱條件下的曝露試驗方法》。
本標準根據ISO 4611:1987重新起草,與ISO 4611:1987主要差異如下:
-— 由於我國沒有與 ISO 3768《金屬塗層 中性鹽霧試驗》相對應的國家標準,所以引用了GB/T 1771《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鹽霧試驗性能的測定》(eqv ISO 7253),其鹽霧試驗技術要求部分與ISO 3768相同。
— 為了與國家標準GB/T 2918《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》(idt ISO 292)保持一致,
本標準在采用國際標準時進行了修改。這些技術差異有:狀態調節時間至少“86 h"改為“88h",並增加了“氣壓86 kPa~106 kPa”條款,因此在引用文件中增加GB/T 2918,
— 為了便於使用,本標準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:
a) “本國際標準”一詞改為“本標準”;
b) 用小數點“.”代替作為小數點的逗號“,”;
c) 刪除國際標準前言;
d) “範圍與適用範圍”改為“範圍”;
e) 將ISO 4611正文中的引言作為獨立要素編寫;
f) 取消ISO 4611:1987中4.1.3的注,並相應取消引用標準ISO 320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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